非法处置使用后的输液管?一条线索推动医疗废物管理地方立法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七台河市人大将2020年7月确定为《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宣传月”,由七台河市检察院牵头以公益诉讼方式加大对《规定》宣传落实情况的检察督查。
上述立法成果的取得,还要从2018年七台河检察机关开展的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说起。
发现医疗废物处置乱象
危害公共利益
2018年,黑龙江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医疗废物清理”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一家个体废品收购部引起了七台河市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该收购部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针头、输液瓶。
这样非法收购、处置医疗废物的废品收购部在七台河市不止一家。检察机关经进一步走访调研发现,虽然全市设立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但多数医疗机构未与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也未开展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医疗废物一般都是自行处置。七台河市现有各类医疗机构600余家,日平均产生约2.5吨医疗废物,被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回收集中处置的约1.6吨,每天约有0.9吨的医疗废物在流失。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具有引发疾病传播的可能性,胡乱堆放或随意处置会给环境和群众健康带来威胁,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将调查摸底情况汇总后,七台河市检察院将相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报告,受到高度重视。行政机关也积极响应、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深挖乱象背后的原因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全市医疗机构在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不规范现象,有的是因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松懈和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但大部分不规范操作是由于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以及规定不细致、不明确造成的,如七台河市没有建立未被感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理管理制度等。
“医疗废物处置立法是关系到一方百姓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的大事,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地方立法盲点,有义务和责任去推动建立和完善。”七台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秀华对此问题非常重视,一边指派专人对办理过的相关案件进行深入梳理研判,总结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一边让干警们深入到医疗机构、行政机关进行走访调研,发现和汇总更深层次问题,组织专人起草立法建议书,并组织两级检察院干警多次进行研讨和把关。
检察建议推动地方医疗废物管理立法
2019年1月初,一份医疗废物管理立法建议书提交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七台河市检察院专程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阐明医疗废物管理立法的迫切性。很快,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2月将医疗废物管理立法纳入到2019年人大立法计划中。七台河市检察院作为法规(草案)起草部门之一,协同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完成了前期调研工作。
经过8个月的立法进程,2019年10月12日,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医疗废物管理立法调研组带着《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来到该院征求意见和建议,该院就未被感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的监管主体、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等问题的修改意见向调研组作了反馈。
按照立法推进计划,经过完善的《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于2020年4月通过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0年6月18日,《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自2020年8月8日起施行。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工作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台河市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注重问题的梳理和归纳,及时发现社会治理中的盲点和弱项,发挥刚性检察建议和积极沟通协调的双重作用,促进社会治理。
2019年以来,七台河检察机关还针对医疗废物领域开展了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活动,发现100余家医疗机构在医疗污水处置环节存在问题,分别向卫健委、环保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深度治理。同时还开展了其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农产品食用安全为切入点,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业规范;通过开展农用地保护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遏制非法占用、破坏农用地等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通过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监督促成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统一管理,市财政投入400万元,购买9台餐厨废弃物收集车和4000个餐厨废弃物收集桶,统一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收集、转运。
为了进一步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机制,七台河市检察院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考核指标,在七台河市2019年度县(区)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的100分值中,专门设置了10分的检察公益诉讼考核分值,占全部考核分值权重的十分之一。